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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周政治的特点,我们拿一些概念来概括一下,可能不全对,很多也是猜测的,权当抛砖引玉。
西周时期,史料阙如,我们只能通过当时残存的史料(如《尚书》中的部分章节)后世追记的史料(如《史记》)、礼书(如《礼记》)以及青铜器铭文来大略复原西周的政治气象。
1.宗法制
宗法制实际上可以说是西周政治、经济、生活最重要的一条主线,通过周王世系和婚姻关系扩展传递,将嫡长子继承作为具体的载体形式,形成了西周独特的政治结构。
关于宗法制的研究汗牛充栋,我无意冗述,简单地说就是庶子围绕嫡长子(宗伯)的绝对权威,服务于家族利益;而庶子在自己的后代中建立新的宗法关系,庶子家族中的宗伯既对自家“小宗”内拥有绝对权力,亦对大宗负有义务。
值得注意的是,大宗、小宗,宗伯、宗子之间的关系绝不是“权力 – 义务”对等的关系,虽然大宗也有保护小宗的义务,但是小宗对大宗义务的边界远远大于大宗对小宗的照拂。
在这样一种以大宗(周天子)为唯一核心,以紧密小宗为基础单元的人际网络下,西周对于国家范围内的控制远远高于殷周时期(这一点在下面会进行论述),并将控制力延伸到了更小的权力单元之中。
2.分封制
分封同样是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西周基础政治制度,通过将宗子分封到土地之上,西周实现了更大规模的领土控制。
那么,问题来了,西周所谓的“分封”,其具体形态是什么样的呢?
在中国传统的历史叙事中,分封被认为是“封土建国”,即天子赋予诸侯以领土,诸侯建立疆界进行统治,但是在严肃的历史研究之中,分封的实质绝不简单。
首先,我们来看一次典型的分封。
这是北京房山琉璃河西周早期大墓出土的“克罍”铭文,作器者为初代燕侯、召公之子——“克”,内容是周天子命令克在燕作侯,并分配给克包括羌、马在内的“民”作为人力,克在领命之后带领众人进入燕地,建立燕国。
从这则铭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简明的封国范式,即
授土 – 授民 – 建国
第一个“授土”的环节中,授予诸侯的领土显然并非周天子已经掌握的领土,而是尚未占领的燕地;
第二个“授民”环节中,授予克的人民显然也并非燕地的土著居民,而是以羌人为代表的西部地区的人民,这是关键。
第一个环节中,成王赋予克征服燕地,并以侯的身份支配燕地的权力,但是这个权力需要克亲自去“取”,正如那句话所说“权力不会伸张自己”;
第二个环节中,成为给予了克伸张自己权力的工具——民,这些民作为军事力量和日后的统治基础,成为克获得的最直接的物质体现。
在第一个环节“法理”和第二个环节“工具”的支持下,克在北京房山建立燕国成为可能。
我们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:
惟四月辰在丁未,王省武王、成王伐商图,遂省东或(国)图。
王卜于宜口土南。王令虞侯矢曰:〔迁侯於宜。锡〔〕鬯一卣、商瓒一口,彤弓一,彤矢百,旅弓十,旅矢千。锡土:厥川三百……,厥……百又……,厥宅邑三十又五,〔厥〕……百又四十。锡在宜王人〔十〕又七裏。锡奠七伯,厥〔庐〕〔千〕又五十夫。锡宜庶人六百又……六夫。宜侯大扬王休,作虞公父丁尊。[5]——宜侯夨簋
这是康王时期的一则封国文件,具体内容是康王令虞侯迁往“宜”,赐予宜侯大量仪仗,赐予宜侯具体的疆界,赐予宜侯具体的人口包括这些人口的首领(奠伯)。同样可以套入上一个例子中的范式,此处不在冗述。
在另一则被广泛认知的封国文书中,还透露给我们一个信息
王曰:“呜呼!封,有叙时,乃大明服,惟民其敕懋和。若有疾,惟民其毕弃咎。若保赤子,惟民其康乂。非汝封刑人杀人,无或刑人杀人。非汝封又曰劓刵人,无或劓刵人。”王曰:“外事,汝陈时臬司师,兹殷罚有伦。”又曰:“要囚,服念五、六日至于旬时,丕蔽要囚。”王曰:“汝陈时臬事罚。蔽殷彝,用其义刑义杀,勿庸以次汝封。乃汝尽逊曰时叙,惟曰未有逊事。——《尚书·康诰》
在成王(此处实际上是周公旦)对康叔的分封中,告诫康叔用刑的规则,实际上暗示我们,周天子是将封国内行使刑罚的权力交给了所封的侯,自己只是对其进行训诫,而实际上对封国内进行统治的就是所封之侯。
实际上我们对西周青铜器的统计可以发现,在西周所有青铜器中,所言称“侯”者全部在三门峡以东的广大地区,而在王畿内的高级贵族则未有成为“侯”的(但是史书中有,可能基于后来的历史印象),所以我们知道,基于现有的青铜器,“侯”是一种具有军事特征,领受王命征服非周统治区域并长期统治这些区域的贵族。
那么,周天子对诸侯的控制能力如何呢?是否像东周时期那样周天子对诸侯缺乏控制力呢?
实际上,周天子在分封之后,对诸侯拥有极大的控制力,举个例子。
在麦方尊铭文中记载:
王令辟井□(邢侯)出坏□□井(坯侯于邢),□(雩)若二月□(侯)见于宗□(周),亡□(尤),□(会)王□□京,□祀,□(雩)若□(翌)日,才璧□(在辟雍),王乘于舟,为大豊(礼),王射大龏(鸿)禽,□(侯)乘□(于)赤旗舟,从,死咸之日,王□□内□□(以侯入于寝),□易幺□(侯锡玄琱)戈;□(雩)王才□(在斥),已夕,□易者(侯锡赭)□臣二百家,剂(赍)用王乘车马、金勒、□(冋)衣巿(韨)、舄,唯□(归),□(扬)天子休,告亡尤,用龏义(恭仪)宁□(侯),□孝于井□(邢侯),乍(作)册麦易(锡)金于辟□(侯),麦□(扬),用乍(作)宝□(尊)彝,用□□(侯)逆□(覆),朙(明)令,唯天子休于麦辟□(侯)之年□(铸),孙孙子子□(其)永亡冬(终),冬(终)用□□(造德),妥(绥)多友,亯(享)旋徒(走)令。
邢侯是邢国国君,邢在今天的邢台地区。这则铭文记载了邢侯到宗周觐见天子的过程,其中一个词是“亡尤”,亡就是无,尤指斥责(见“怨天尤人”),意思是邢侯没有受到天子的斥责。这让我们体会到了天子的威严和邢侯的毕恭毕敬。
实际上不管在铭文还是在历史记载中,西周晚期以前,天子的强大权威都是显而易见的,诸侯不仅要朝见天子,还要按照义务出兵作战,天子也可以杀死不听话的诸侯(齐哀侯),干预诸侯的继承(鲁国),这主要通过三个手段来实现:
1.宗法约束
2.政治约束,包括设立直接听命于天子的“监”,在封国监督诸侯(齐国的国、高氏,应监甗)、任命诸侯国高级官员(梁其钟)、册命和朝觐
3.军事优势
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,天子与诸侯至少在西周前中期建立了严格和紧密的关系,诸侯不断扩张扩展西周的疆域。
3.职官
西周在早期即已经建立起职官制度的雏形,周天子通过职官管理王畿乃至诸侯
隹八月,辰在甲申,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,受卿事寮。丁亥,命夨告于周公宫,公命告同卿事寮。隹十月,(十)月吉。癸未,明公朝至于成周,出命,舍三事命,遝卿事寮、遝诸尹、遝里君、遝百工、遝诸侯、(诸)侯甸男,舍四方命。既咸命,甲申,明公用牲于京宫,乙酉,用牲于康宫。戊既,用牲于王。明公归贝王。明公赐太师鬯,金,牛曰用祷。赐令鬯,金,牛,曰用祷。乃令曰今我唯令女(汝)二人大遝于乃寮乃友事,作册令,敢扬明公尹人贮,用作父丁宝尊彝。敢追明公赏于父丁,用光父丁,隽册。[2]——令方彝
在这则可能是西周早期最长也是最重要的铭文中,我们可以知道,周天子(康王)令周公子、大保明公管理三事四方,并授予其全权负责卿事寮的权力。在这里我们可以知道,卿事寮这个机构的权力很大,为“三事四方”,三事即是“三司”,也就是司土(土地和人口)、司马(军队)、司工(手工业和建筑),四方即是东西南北四方。明公在受命之后,从宗周(周公宫在宗周)赶到成周,召集有司和诸侯,宣布康王的命令。
这里我们可以知道,卿事寮被周天子授予高级贵族,管理三事,卿事寮中的僚员为三有司,是西周的行政官僚。
在其他的铭文中,我们也可以看到其他和卿事寮并列的机构,例如太史寮:
不(丕)顯皇且(祖)考,穆穆克誓氒(哲厥)德,才(儼在)上,廣氒(啟厥)孫子于(下),于大(服),番生不(敢)弗帥井(型)皇且(祖)考不(丕)元德,用(申恪)大令(命),(屏)王立(位),虔(夙)夜,尃(溥)求不朁(潛)德,用諫亖(四)方,뻴(柔)遠能뗊(邇),王令(命)(司)公族、卿事(士)、大(太)史(寮),取廿寽(鋝),易(錫)朱巿(韍)、뢟黃(蔥衡)、鞞뻘(璲)、玉睘(環)、玉、車、電軫、걥볈봭(賁較)、朱(鞹)、(靳)、虎冟(冪)、熏(纁)裏、逪(錯)衡、右厄(軛)、(畫)、(畫봸)、金(蹱)、金豙(왎)、金믩弼(茀)、魚꿀(箙)、朱旂롪(旜)、金(꾵)二鈴,番生(敢)對天子休,用乍(作簋),永寶。
铭文来自番生簋,周天子令番生管辖公族、卿事寮、太史寮。
太史寮的首脑称为公太史,其僚员为专门记录文书历史的“史”,是西周的文职官僚。
除了卿事寮、太史寮之外,还有宗教官员“祝”。
这些是国家官僚,还有专为天子服务的“朕执事”系统,以宰为首,下属膳夫、内史等官员,专门执行天子的私人事务,管理天子、王家的私人事务。
在这些官僚系统中,为首的大贵族被称为“公”,实际上是周天子周围影响力最大的长者。
注意,“公”并非世袭职位,而是专指获得了以上这些机构首脑权力的大贵族,失去这些权力之后,不能称为“公”,举个例子,班簋:
隹八月初吉,才(在)宗周,甲戌,王令毛白(伯)更虢城公服,(屏)王立(位),乍(作)四方亟(极),秉緐、蜀、巢令,易(赐)铃(勒)。咸,王令毛公(以)邦冢君、土■(徒驭)、呈戈人伐东或(国)■戎。咸,王令吴白(伯)曰:(以)乃师左比毛父;王令吕白(伯)曰:(以)乃师右比毛父;(遣)令曰:(以)乃族从父征,■■(诞城),卫父身。三年静(靖)东或(国),亡不成■(仰)天畏(威),否(畀)屯陟。公告氒(厥)事于上,唯民亡茁(拙)才(在)彝,昧天令,故亡。允才■(哉显),隹苟(唯敬)德,亡(攸)违。班拜稽首曰:乌乎(呜呼),不(丕)丮皇公,受京宗懿,育文王王姒圣孙,隥于大(服),广成氒工(厥功),文王孙亡弗褱井(怀型),亡克竞氒■(厥烈)。班非■(敢)觅,隹乍卲(唯作昭)考爽,益(諡)曰大政,子子孙孙,多世(其)永宝。
这里可以看到,毛伯在接替了虢城公的“服”(权力和义务)之后,才被称为“毛公”。
这些在王廷中执政的大贵族不仅管理机构,同样有奉王命在外征伐的责任,而诸侯们则要协助他们完成军事行动。
而卿事寮、太史寮中的官员们由公挑选,在公挑选完毕之后,由天子册命,并规定其职司。这或许有些类似后来汉代的“开府”制度,不同的是,和汉代府中的椽属相比,西周官员和天子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,举个例子:
唯三年五月既死霸甲戌,王在周康邵宫。旦,王格大室,即位。宰引佑颂入门立中廷。尹氏授王命书,王呼史虢生册命颂。王曰:“颂,命汝官成周贾廿家,监新造贾用宫御。赐汝玄衣黹纯、赤、朱黄、銮、旂、攸勒。用事。”颂拜,稽首。受命册,佩以出,反入觐璋。颂敢对扬天子丕显鲁休,用作朕皇考龚叔、皇母龚姒宝尊鼎。用追孝,祈介康纯佑通禄永命。颂其万年眉寿,畯臣天子灵终,子子孙孙宝用。——颂鼎
在这则例子中,颂的直接上司是王室大管家“宰”,宰作为“佑者”引导颂来到王面前,王册命颂,宣布其职司。
官员们的来源则不一,有世袭而来的,也有在天子或者长官简拔下不断提升的。
过去我们常说世卿世禄制度,实际上并不准确,世袭提供的并不是固定的职司(某些专业官员除外,比如史),只是提供给官员一个进入仕途的资格(如师询簋、师酉簋,儿子在因世袭入仕时只继承了父亲的部分职司),而入仕贵族大部分情况只是作为副手协助主管,在主官离任之后才接手正职,举个例子
隹(唯)元年五月初吉甲寅,王才(在)周,各(格)康庙,即立(位),同中右(仲佑)师兑入门立 ? (中)廷,王乎(呼)内史尹册令(命)师兑:疋(胥)师龢父(司左)右走马、五邑走马,易女(锡汝)乃且(祖)巾、五黄(衡)、赤舄,兑(拜稽)首,(敢)对(扬)天子不(丕)显鲁休,用乍(作)皇且(祖城)公(簋)。师兑(其)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。——元年师兌簋
隹(唯)三年二月初吉丁亥,王才(在)周,各(格)大(太)庙,白右(伯佑)师兑,入门,立(中)廷,王乎(呼)内史尹册令(命)师兑:余既令女疋(命汝胥)师龢父,(司左)右走马,今余隹 ? (唯申)乃令(命),令女(命汝) ?? (司)走马,易女(锡汝秬)鬯一(卣)、金车、(贲较)、朱虢(鞹)、(靳)、虎冟(幂)、熏(纁)裏、右厄(轭)、(画)、(画?)、金甬(筩)、马(四)匹、攸(鋚)勒,师兑 ?? (拜稽)首, ? (敢)对 ? (扬)天子不(丕)显鲁休,用乍 ? (作朕)皇考釐公( ? 簋),师兑(其)万年,子子孙孙永宝用。[1]——三年师兌簋
在厉王元年和三年,师兌完成了晋升,从“胥”共伯龢司走马,到厉王三年晋升成为正式的司走马。
目前很多青铜器上还有系统的晋升序列,如
曶:冢司土(曶壺)-》卜官(曶鼎)-〉宰(蔡簋)
晨:胥师俗(师晨鼎)-》内史尹(太师虘簋)
在这样的官僚结构下,周天子得以控制王畿,管理周的田土,组织军队,管理远方的诸侯国。
当然,西周的职官系统远远称不上成熟,比如卿事寮、太史寮、祝、宰任命官员各成系统,互不统属,比如官员的办公场所大多数为自己的居所,比如目前我们看不到官员拥有薪俸的证据,但是和商相比,已经大为先进。
在官僚系统中,我们可以看到和诸侯分封类似的逻辑,周天子并不直接管理行政事务,而是委托各机构的首脑代为行使权力,周天子作为最高统治者,也是通过公们居间管理庞大的周帝国,在后来的一些例子中,天子册命开始只具备形式,权力被控制在公们的手中。
4.地方组织
在说完高层结构之后,我们来简略地论述地方组织和中央之间的关系,地方基层组织为“里”,其实就是村落,再高一级的为“邑”,总的来说都是基于血缘的村社组织。
周天子和诸侯们不仅是君主,也是族长,从属于他们的这类“邑”环绕在城市周边,平时农耕,战时成军,是诸侯们军事力量的基础,这类邑被称为“乡”。
从西周的金文来看,这些邑的实权人物,也就是“宗伯”往往居住在镐京,而不是居住在自己的邑,这可能是因为接近权力中枢,便于宗伯们和统治周帝国的高级贵族和官僚们沟通。从这个角度上说,周代的宗周、成周有点像路易十四时代的巴黎——贵族们脱离了为自己提供物质条件的封地,住在首都中。这些住在城里的贵族被称为“国人”。
在西周中期之后,贵族们开始交易属于自己的邑,过去邑在血缘和地缘上的关系被打乱。
而不从属于他们的“邑”则称为“野”,这里居住着被征服的原住民们,他们没有乡人和国人参与政治的权力,只是单方面的为统治者提供物质贡献和力役。
大部分情况下,邑都是自治的,有时候,周天子的官僚也会暂时地对其进行管理。
4.对外关系
在过去的日子里,我们知道周天子对周的外围进行一种称为“服”的管理,简单地说,非周国家和民族同样要向周天子履行义务,包括贡赋和力役,如果不遵守周天子的命令,他们将受到讨伐。
这样体制下,周天子对周边国家的控制力如何呢?
我们从一件器物中可以窥见一斑:
隹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,王初格伐玁狁于(余吾),兮甲从王,折首执讯,休亡敃(愍),王赐兮甲马匹、軥车,王令甲政(征)司(治)成周四方责(积),至于南淮夷,淮夷旧我帛畮(贿)人,毋敢不出其帛、其责(积)、其进人,其贾,毋敢不即次即市,敢不用命,则即刑扑伐,其隹我诸侯、百姓,厥贾,毋不即市,毋敢或(有)入蛮宄贾,则亦刑。兮伯吉父作盘,其眉寿万年无疆,子子孙孙永宝用。——兮甲盘
兮甲盘的主人是西周晚期名臣兮甲,也就是尹吉甫。在兮甲盘中我们窥见了周天子对外的权威。宣王告诉兮甲,淮夷过去就一直向我们进贡帛,不敢不进贡帛、力役、财物,他们的商人如果不在规定的地方行商,就要被“刑扑伐”也就是军队惩罚;而周的百姓如果不在规定的市场和淮夷做生意,也要受到惩罚。
从这则铭文中我们可以知道,周天子对非周臣民(淮夷)也拥有巨大权威,淮夷必须按照义务进贡财物,并且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完成,如果不然,周天子的兵势所至,摧枯拉朽。
总结:
总的来说,西周的政治制度呈现以下特点
宗法制贯穿整个政治系统,在宗法制强大的约束力之下,西周宗子奔赴各地建立起天子的权威;
在王畿之外的广大东部、南部地区,封建的关键在于委任和授民,天子在理想的政治设计中,对诸侯有毋庸置疑的权威,诸侯在天子的授权下,替天子征服和管理;
在王畿之内,高级贵族“公”们组成了类似于“议事会议”的机构,建立起生涩的官僚制度,官僚既来源于世袭,也来自于简拔,“公”们受天子委托,管理帝国;
在地方上,自治的村社成为西周的基础权力单元,在宗法制的驱动下,人民平时为农,战时为军;
对外关系上,在强大的军事力量的保障下,周天子将权威延伸到疆域之外,成为这片大地至高无上的统治者。
参考书目
李峰《西周的政体》
杨宽《西周史》
罗泰《宗子维城》